強化立法引領,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扎實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讓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
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民法總則,在民法典中起統(tǒng)領性作用的總則編形成,標志著我國民法典編纂邁出重要一步。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務,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將正式施行,民法典各分編的編纂工作也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將于2020年形成統(tǒng)一的民法典。
法律要被遵守,法治要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識、體現民意。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夯實立法這一全面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抓住事關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重大立法項目,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一批重要法律相繼出臺。
三年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時,習近平總書記就指出:“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的立法實際上成了一種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決,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規(guī)不大管用,一些地方利用法規(guī)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對全國形成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造成障礙,損害國家法治統(tǒng)一。”
此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瞄準立法體制機制中存在的問題,聚力提高立法質量的目標,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為法治中國打造國之重器,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開門立法,凝心聚力。在制定民法總則的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3次審議草案,每次審議后,草案都上網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還印發(fā)全國人大代表、中央有關部門、地方人大、法學教學科研機構征求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帶隊,在北京、四川、寧夏和上海召開4次座談會,直接聽取各界意見,并到基層進行實地調研。全國有15萬人次參與了民法總則草案的討論,提出意見建議7萬多條。
“民法總則的立法過程讓我感受到什么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明雯深有感觸地說,就在民法總則草案表決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同志專程趕到代表駐地,就她提出的民法總則草案修改意見逐條說明情況,其中有5條被采納,沒有被采納的意見,也得到一一回應。
局部服從整體,部門服從全局。為了克服部門立法的弊端,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組織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的實施意見》,人大和人大代表對法律制定的影響力越來越大。2015年,修改立法法,“稅率法定”在人大代表的呼吁下,重回法律文本;2016年,制定慈善法,草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近3000名代表審議。每一個法律條文變動背后的故事,都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力詮釋。
形勢在發(fā)展,事物在變化,法律體系必須與時俱進。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fā)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把發(fā)展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
繼2014年、2015年出臺反間諜法、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之后,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審議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國防交通法,審議了國家情報法、核安全法草案等,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取得重要進展。
針對我國文化領域立法工作相對滯后的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大力加強文化法律制度建設,2016年審議通過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和電影產業(yè)促進法,對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fā)揮重要作用。
按照黨中央關于“推動環(huán)境保護費改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環(huán)境保護稅法。這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稅收法律,對于充分發(fā)揮稅收在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方面的積極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資產評估法,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紅十字會法、企業(yè)所得稅法……
每一次立法,都是問題的回應、民智的匯聚、法治的躍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問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向黨中央報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帶頭守法,使每一項立法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