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惡務盡“掃”出朗朗乾坤專家稱
法治保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走向勝利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當下為什么要展開這樣一場專項斗爭”“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一字之差有何深意”“如何確保在法治軌道上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一些人不甚了了,也有一些人心有所慮,不禁發問。
4位法學專家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從打黑除惡到掃黑除惡,一字之差,意味著在廣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彰顯了黨中央除惡務盡,堅決將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打下去,切實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強決心和信心。
專家們一致認為,只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大掃除”,一定能“掃”出清風正氣,“掃”出朗朗乾坤。
掃黑除惡勢在必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不斷提升,從2012年的87.55%上升到2017年的95.55%。廣大人民群眾和不少外國友人都評價中國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
在此背景下,為何還要開展一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專家們指出,雖然近年來我國對黑惡勢力保持高壓態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當前涉黑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及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具有政治意義、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是黨中央對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有力的回應。
“在基層,真正影響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蒼蠅"式腐敗和黑惡勢力。特別是農村地區,一些"村霸"等惡勢力欺壓殘害百姓,其危害程度不見得比貪腐輕,群眾之痛恨不見得比貪腐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儲槐植說,在反腐敗斗爭已經形成壓倒性態勢的當下,開展一場掃除群眾身邊黑惡勢力的專項斗爭勢在必行。
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具有嚴重的危害性。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熊秋紅說,當前,黑惡勢力出現向政治領域滲透,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呈現隱蔽化特點等新動向,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加大打擊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斗爭。否則,將成為危害社會穩定、動搖黨執政根基的重大隱患。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掃黑除惡,是執政黨針對當前社會治安形勢所提出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旨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是夯實基層政權的關鍵之舉和治本之策。”熊秋紅說。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梁根林認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具體體現。他說:“社會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礎,與老百姓日常生活直接相關,沒有老百姓日常生活安全感的保障,其他領域、其他方面的國家安全就是空中樓閣。”
“黑惡勢力跟合法政權構成對抗,在任何一個正常治理的國家,在法治體系下,掃黑除惡都具有天然的正當性。”梁根林說,目前,我國刑事政策非常明確,各項法律規定也很完備,掃黑除惡的正面經驗非常豐富,反面教訓也十分深刻,已經有足夠的資源和能力,保證正確開展一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依法辦案嚴防錯案
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及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通知》反復強調,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對《通知》貫穿法治精神,專家們一致表示贊賞,認為法治是此次專項斗爭取得最后勝利的關鍵和重要保障。
儲槐植分析說,掃黑除惡應當在法治軌道、法治框架內進行,吸取以前一些地方“打黑”變成“黑打”的教訓,不能擴大化,這樣才能收到較好的預期效果。
梁根林說,我國對待涉黑犯罪總體上是從嚴的,但也需區別對待,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及其“保護傘”要依法從嚴,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要依法從輕減輕處罰。這是保證專項斗爭正當性合法性,贏得社會各界廣泛認可和信賴支持的重要政策保證。
熊秋紅認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依法辦案是題中應有之義,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也不例外,這樣做有利于在打擊嚴重犯罪的同時堅守政策和法律底線,維護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終達到對涉黑問題的常態化治理。
黑惡勢力的形成和發展,往往以追逐經濟利益為主要目的,依靠違法犯罪手段攫取經濟利益。因此,熊秋紅特別支持《通知》要求從經濟方面進行依法打擊懲處的做法。她認為,鏟除其經濟基礎,有助于消除后患,防止黑惡勢力被清除后又死灰復燃、卷土重來,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間。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王敏遠注意到,《通知》提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他說,過去,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時有發生,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也產生過冤假錯案,教訓深刻。這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開展,中央強調要重視程序的價值和作用,是時代的進步,為這項斗爭的最后勝利提供了堅實的程序保障。
綜合治理鏟除土壤
《通知》提出,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專家們普遍認為,此舉抓住了要害。實踐證明,涉黑犯罪往往以金錢開道,尋求“保護傘”。黑社會性質犯罪勢力壯大的地方,也是腐敗橫行且合法政權軟弱渙散的地方。
熊秋紅說,由于“保護傘”的存在,黑惡勢力更為猖獗,更難掃除,同時,也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對每一起黑惡犯罪,都要及時深挖其背后的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進行重點督辦。
“如果基層政權的治理是有效暢通的,黑惡犯罪不可能橫行。”梁根林指出,掃黑除惡只是治標,根本的問題還在于加強政權建設,加強反腐倡廉國家戰略的實施,所以掃黑除惡和反腐倡廉應當同步推進、雙管齊下。
儲槐植認為,黑惡犯罪的猖獗說到底是社會病,要尋求社會方案,掃黑除惡是開路先鋒,綜合治理才是實現風清氣正、秩序井然、群眾安居樂業的根本措施。梁根林對此深表認同,他說,《通知》不僅釋放嚴厲打擊的信號,同時釋放綜合治理的信號。
《通知》明確,要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人民群眾是預防和解決黑惡問題的依靠力量。黑惡犯罪大多發生在基層,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是直接受害者,對涉黑涉惡犯罪的情況最為熟悉,因此掃黑除惡離不開群眾的積極參與。”儲槐植說。
熊秋紅說,開展綜合治理,要求各部門各司其職,強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監管,最大限度地擠壓黑惡勢力滋生空間,防止其坐大成勢。同時,在日常執法檢查中發現涉黑涉惡線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打早打小。
“地方黨委政府是治理涉黑涉惡問題的堅強組織保障。只有地方黨委政府旗幟鮮明地支持掃黑除惡工作,才能為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最終勝利就有了根本保證。”熊秋紅說。
對于此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家們充滿期待。他們普遍表示,相信隨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一定會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報記者 周斌 李豪 本報見習記者 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