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民族復興·英雄烈士譜】
新華社海口11月28日電(記者陳凱姿)在海南省文昌市寶芳鄉槐山村,每年清明,附近村民都會幫忙將一處普通墓地進行修整,以緬懷墓主人王志明烈士。烈士王志明,生前是一名警察,因在與歹徒的殊死搏斗中身中七槍,壯烈犧牲。
王志明像 新華社發
王志明,生于1962年,海南文昌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1月調入海南省海口市國家安全局工作,1994年調入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現為美蘭分局),歷任民警、二級警司。
1994年6月,從海口市國家安全局調到派出所后,王志明積極投入到打擊刑事犯罪斗爭中,多次參與破獲重大刑事案件,曾在10天時間內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分子11名。
1996年1月9日凌晨,在一娛樂場所門口,王志明發現一名歹徒持槍脅迫保安人員,立即意識到有人在搶劫。他悄悄靠近歹徒并猛撲上去,用手卡住歹徒的脖子,表明身份后掏槍命令歹徒放下武器。歹徒拼命掙扎,扭轉槍口準備向背后的王志明開槍,王志明迅速果斷開槍,將這名歹徒擊傷。而此時,正在室內收銀臺實施搶劫的另一名歹徒,聽到槍聲后倉皇向外逃竄,并瘋狂向王志明連開數槍。王志明身中七彈,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仍以頑強的毅力一邊將被擊傷的歹徒死死壓在身下,一邊向另一名歹徒開槍還擊,直到其他民警趕來將歹徒制服。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王志明壯烈犧牲。
1996年6月14日,公安部追授王志明一級英雄模范稱號。
犧牲的當天,王志明的女兒剛好滿月,教了一輩子書的父親一夜白頭。因為父親的犧牲,王咸媛小時候很排斥警察這個職業。年齡長了,思想也變了,不覺中就考入警校。如今,23歲的王咸媛也是一名警察,女承父業。“我就是想幫父親完成一個心愿,為人民服務,走他走過的路。”她說。
多年過去,王志明的遺物只剩下一些大大小小的勛章,整齊地存放在“百寶箱”里,成為家人唯一的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