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7月31日電 (記者 劉良恒)記者31日從長沙警方獲悉,長沙一市民編造疫情管控“通告”造成不良影響,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
7月30日,一些微信群流傳落款“中共長沙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關于切實加強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聲稱從7月30日起,所有在長沙人員非必要不離開長沙,確需離開的須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全市暫停各類現場會議和群體性活動;全市所有旅游景點、景區、游樂場所、室內密閉娛樂場所、電影院、宗教場所等人員聚集性場所暫停開放。
記者從長沙市公安局、衛健委等部門獲悉,上述“通告”信息系網絡謠言。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查明,7月30日8時許,楊某虹(女,59歲,長沙市雨花區人)因勸阻家人近日不要前往外市旅游未果,看到湖南省株洲市發布的“關于切實加強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后,臨時起意將通告原文中的“株洲”兩字全部替換為“長沙”,以此勸阻家人不要離開長沙外出旅游,并將該不實信息發至親友微信群,隨后被親友轉發并擴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警方已依法對違法嫌疑人楊某虹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