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珠海市民王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7月27日,她的寵物柴犬初七在自家樓下被狗販偷竊,兩天后她在中山市一流動狗肉攤位發現破碎的寵物狗尸體,經核驗皮下注射的芯片,確認遺體為她的寵物狗。
王女士稱,她已向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三灶派出所報案,案件已被受理,8月4日派出所表示,將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進展。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珠海市有禁止食用狗肉的相關規定。中山市農業農村局一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還沒有關于狗肉的檢疫規程,因此狗肉是沒有檢疫的。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坦洲分局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王女士遇到的是流動攤販,需要聯系城管部門。
中山市坦洲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工作人員表示,他之前沒接到過關于狗肉攤位的投訴,也沒有處理過,如果發現流動狗肉攤位,第一次會提醒攤主離開,如不理會,“第二次會扣東西、開罰單,要本人拿身份證來接受處理。”
王女士的寵物柴犬初七。受訪者供圖
村里遛狗時寵物狗遭偷竊
王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7月27號早上5點多,父親在村里遛狗。因早上村里人少,才把繩子解開,讓寵物狗初七在自家樓下的草坪上廁所。“初七跑到視野死角的時候,我爸聽見狗在叫,還以為是跟村里其他狗打架,走過去才發現被人裝上摩托車跑了,中間只隔了一兩分鐘。”
寵物狗身上佩有定位裝置,王女士稱定位記錄顯示,6點08分至6點15分,定位器快速移動,超出了此前設置的電子圍欄范圍,手機發出警報。“騎手十分熟悉地形,從后山小路跑走。”王女士說,盡管開車追趕,但因騎手到大路后亂闖紅綠燈,還在其他村中穿行,因此沒能追上。三灶派出所出具的報警回執顯示,王女士于27日8點52分報案,派出所已如實登記受理。
查看村里監控時王女士發現,早上6點5分左右,偷狗的人身穿藍色格子上衣、黑色褲子、戴著頭盔,騎著白色摩托車在村里來回轉圈,因騎手全程戴著頭盔和口罩,王女士沒能看清長相。
7月27日,丟狗處的監控視頻拍攝到的偷狗騎手。受訪者供圖
王女士發現,定位器在珠海市香洲區造貝路附近停留了10分鐘,最后出現的位置距離丟狗處約1小時車程,她趕到時發現只有“空蕩蕩的河水草坪”,猜測定位器已被丟進河里。
警方查看定位器最后出現的河邊監控和造貝路附近監控后發現,一名騎摩托車的年輕人出現在河邊,往河里丟了東西便驅車離開,他和另一個年輕人在定位器在造貝路的時段內出現在造貝路附近。
7月27日,監控視頻中的兩名可疑男子。受訪者供圖
之后,王女士來到造貝路附近,從當地居民處得知,在造貝路與中山市坦洲鎮十四村交界處的立交橋下,有一流動的狗肉攤位。
寵物狗尸體在鄰市狗肉攤位被發現
7月28日,王女士再次來到兩市交界處的攤位附近觀察,發現一男一女支著太陽傘,在中山市轄區一側出攤。中午11點30分左右,王女士發現“昨天的兩個年輕人出現在了攤位上。”王女士選擇報警,當時兩個年輕人已離開。
7月28日下午,狗肉攤主指認交易現場。受訪者供圖
8月5日,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裕洲派出所民警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確實接到過寵物狗肉出現在狗肉攤的報警,但因為當事人已在三灶派出所立了案,所以該派出所只提供場地、協助配合,將攤主和狗肉帶回派出所,具體情況需要問立案警方。
王女士稱,當時只能通過犬只的牙齒、胎記和尾巴等特征辨認,民警在其中一只狗的尸體上發現了芯片,但因缺少直接證據證明攤主參與偷狗,攤主被釋放。第二天,王女士接到派出所通知去珠海養狗安全辦核查芯片,確認了是自家寵物狗初七。
從狗的尸體中取出的電子芯片,后被證實是王女士的寵物犬初七。受訪者供圖
王女士提供的視頻顯示,起初,攤主并不配合警方提出的把狗裝好回派出所的要求,不斷說“誰偷你的狗你就去找誰。”王女士詢問其是否認識兩個年輕人時,攤主一直說“不知道”。至于狗從哪里來,她只說是別人把狗扔在兩市分界處的綠化帶,不知道身份,沒有留電話,也沒有網絡交易記錄。
記者致電三灶派出所,派出所稱,查詢案件進度需要當事人本人持證件現場查詢。王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8月4日查詢進度時,派出所民警稱3個工作日內盡快回復;5日下午接到民警回訪電話,但并未說明案件進展。
曾經住在中山市十四村的一名居民表示,狗肉攤就在十四村的村口,自己在2012年前后就見過,曾經有寵物群的群友打電話舉報,但狗肉攤一直存在,“我之前看到有家長帶孩子路過,還把孩子的頭扭到一邊不讓看。”
事發前,有網友拍攝的中山市坦洲鎮十四村綠楊居西南門斜對面的涉事狗肉攤。圖源珠海流浪動物救助平臺SOS
珠海市禁止食用狗肉,中山市農業農村局:目前尚無狗肉檢疫規程
此前,農業農村部在官網向全國人大代表新甲旦真作出《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1866號建議的答復》稱,經商市場監管總局,目前,我國尚無明確的肉用犬品種,尚未出臺全國統一的犬類管理法律法規,只有少數大中城市出臺了犬類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且以管理寵物犬為主。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和絕大多數國家均沒有犬類屠宰檢疫的相關規定或要求。因此,我國不具備出臺犬類屠宰檢疫規程的條件。
在王女士所在的珠海,犬類被禁止食用。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雍靈在對今年5月1日施行的《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解讀時表示,雖然珠海的條例中并未明文規定,但貓、狗并未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中,也無法取得屠宰的檢疫檢驗證,因此貓、狗等家養寵物不屬于《條例》中可食用動物范圍,應當禁止食用。
中山市農業農村局一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一般肉品進入市場要經過該部門檢疫,但目前還沒有關于狗肉的檢疫規程,因此狗肉是沒有檢疫的,對于犬類,他們只檢測活體,是否存在狂犬病等傳染病。
記者致電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坦洲分局,一名工作人員稱,在餐廳銷售的肉類,必須有農村農業局出具的、有效的屠宰檢疫證明,來歷不明則不能售賣;如果沒有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會處理。王女士遇到的是流動攤販,這需要聯系城管部門。
中山市坦洲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工作人員表示,他之前沒接到過關于狗肉攤位的投訴,也沒有處理過,“流動攤位位置不固定,巡查時可能沒有發現。”他表示,如果有群眾投訴,接到電話后執法人員會直接過去,發現攤位后會提醒攤主離開,如不理會,“第二次會扣東西、開罰單,要本人拿身份證來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