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七年來 江河湖泊發生了哪些變化?
今天(6月1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水利部副部長陳敏出席介紹情況,并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記者提問,請問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七年來水利部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樣的進展,七年來江河湖泊面貌發生了哪些變化?
陳敏表示,河湖長制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這項制度實施七年來水利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在建立制度體系方面,黨政領導負責制是河湖長制的核心,全國31個省份均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總河長,省、市、縣、鄉、村共設立了五級河長和湖長,共120萬名河湖長,實現了每條河流都有人管理,并建立了河湖長動態調整和責任遞補機制,保障了河長的責任不斷檔。
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在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遼、太湖七個流域全面建立了流域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機制,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聯防聯控聯治,充分發揮“河湖長+警長”“河湖長+檢察長”等機制的作用,強化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解決水行政執法過程當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在推進保護治理方面,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制度優勢,重點整治河湖亂象,清理整治河湖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四亂突出問題24萬個,拆除違建1.46億平方米,清理垃圾9800余萬噸,打擊非法采砂船1.8萬余艘,開展了一系列河湖保護專項行動,比如長江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騰退了長江岸線162公里,復綠了1225萬平方米,在丹江口“守好一庫碧水”專項整治中,恢復防洪庫容1448萬立方米,拆除網箱2.44萬平方米。
在打造幸福河湖方面,幸福河湖是指能夠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要求,具備安瀾通暢、清潔健康、生態宜居、和諧富足、造福人民特征的現代化江河湖泊,目前累計完成9800多個河湖健康評價,建立起了河湖的健康檔案,會同財政部支持地方62個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帶動各地打造了幸福河湖3200多條,群眾身邊的河湖更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