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10月31日訊(記者魏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京召開,會議審議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刪除了現行法律中關于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規定。
鑒于城鄉人口結構的變革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現階段農民進城務工、落戶情況也十分復雜,按照中央關于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草案規定,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選擇而不代替農民選擇。承包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戶,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支持引導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讓土地承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