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8月27日訊(記者 金慧慧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27日至8月3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進行三審。
有的常委委員、專家、社會公眾和生態環境部提出,在對土壤污染進行防治的同時,應當加強對地下水污染的防治,體現水土一體防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作如下修改:一是明確超標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的內容。
二是規定農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農村、林業草原等主管部門制定防治污染的方案,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三是增加規定農用地地塊的修復方案、建設用地地塊的風險管控措施應當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內容。
四是明確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中的地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地下水污染狀況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