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20日訊(記者 董小迪)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國務院提請審議的關于建筑法等8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其中,商標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賠償數額計算倍數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從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
加大了對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的處置力度。
草案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注冊商標后進入商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