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5日訊(記者 趙曉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6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初審森林法修訂草案。
為了加強林地保護,草案明確林地概念,設定占用林地總量控制制度,規定各類建設項目占用林地不得超過本行政區域內的總量控制指標,確保林地面積不減少。
草案還完善了占用林地審核審批制度,并將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臨時使用林地制度上升為法律。
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森林資源保護利用結構和布局,制定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提高森林覆蓋率、森林質量、森林蓄積量,確保林地保有量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