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國歌法草案等;審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等;審議國務院關于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于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等五項報告。
會議還將審議國務院關于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于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等。
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8日下午舉行專題分組討論,圍繞“實施精準扶貧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建言獻策。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參加討論。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8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核安全法草案、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國歌法草案等。張德江委員長參加審議。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
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8日上午在京開幕,議題是圍繞“實施精準扶貧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建言獻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出席開幕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應邀出席會議并作報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對煙葉稅法草案進行初審。自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實施以來,十年內,全國累計征收煙葉稅1097億元,年均增長12%,其中西南地區為稅源的主要集中區。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保障煙葉產地政府的財政收入、健全地方稅務體系,在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的基礎上,財政部、稅務總局擬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草案)》。
8月28日—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京召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將提交本次會議審議。本次草案對法律職業人員范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情形等作出規定,為推進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8月28日—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京召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將提交代表們審議。該草案規定將進一步規范人民法院的設置和職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使其更符合司法規律,體現時代精神,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作為倒逼核設施安全運行的重要制度,草案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借鑒國際公約與其他國家的經驗,對核損害賠償作出了進一步完善。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草案增加規定:“核設施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乏燃料處理處置費用,列入生產成本。”“核設施運營單位應當預提核設施退役費用、放射性廢物處置費用,列入投資概算、生產成本,專門用于核設施退役、放射性廢物處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工業主管部門和能源主管部門制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經專家論證,由于氘、鋰-6沒有放射性,氚的放射性不強,三者屬于聚變材料,需要在裂變的基礎上才能產生核反應,所以本次草案規定將不再把“氚、氘、鋰-6”,納入核材料的具體列舉中,由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國歌法草案。草案提出: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為確保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草案規定:核設施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提供相應的勞動防護和職業健康檢查,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核安全法草案。為進一步貫徹體現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深化打擊核恐怖主義的國際合作,明確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草案新加入兩項規定:“國家堅持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加強核安全能力建設,保障核事業健康發展。”;“國家建立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相關工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國歌法草案。草案對唱國歌的場合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新增一項規定:“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代表大會或者全體會議”,應當奏唱國歌。此外,“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為解決中小企業引進人才難的問題,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拓寬渠道,采取補貼、培訓等措施,引導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幫助中小企業引進創新人才。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促進,草案規定:“金融機構應當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務中小企業。”“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國歌法草案。草案規定:“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由于一些調查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措施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影響很大,草案提出:采取相關措施,應當向監督檢查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并經批準。采取查封、扣押財物和查詢銀行賬戶措施的,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監督檢查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并經批準。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鑒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屬于民事侵權行為,不宜授權行政機關進行認定,因此草案刪除了原有的“對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二條規定,且本法第二章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未作明確規定,嚴重破壞競爭秩序、確需查處的市場交易行為,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意見,報國務院決定。”規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對于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草案明確規定: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是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通過前款所列非法手段取得,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繼續審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為進一步厘清商業賄賂的界定,草案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求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核安全法草案二審稿進行了分組審議。多位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表示贊成的同時,也在核安全公共衛生政策研究、提高信息披露的準確性、放射性廢物處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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